admin 在 2016-02-28 00:00 提交
【新闻来源】天津大学法学院
1月20日下午3时,由天津大学法学院承担的中国法学会2015年度部级法学研究重大委托课题“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研究”开题论证会在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成功举办。
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原所长黄太云教授,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彭伶,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出席会议。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原院长梁津明教授担任专家组组长,专家组成员包括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原秘书长陈根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吴纪奎,天津市检察院教育培训处处长张晓红,天津市安全生产监察局应急办李祎。项目首席专家天津大学法学院董娟教授,课题组成员天津大学教育学院院长闫广芬教授,天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蓝蓝、杨健、曾艳,讲师吕斯轩,以及学生代表吴晓飞、杨益出席会议并发言。开题论证会由天津大学人文社科处处长张俊艳主持。
孙佑海院长首先致辞。他对中国法学会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指出,天津大学的前身北洋大学成立于1895年,律例作为当时设立的四大学门之首,培养出了一批对推进中国历史进程、维护国家利益发挥重要作用的优秀法学毕业生。新形势下,中国法学教育正面临转型,天津大学法学院承担此项重大委托课题意义重大,我们一定要在各位专家的指导和帮助下,潜心研究,扎实工作,提出适应法学教育改革的优秀成果,为培养国家需要的卓越法学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彭伶介绍了中国法学会的基本情况。中国法学会是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术团体,中国法学会主管和设立了57个研究会,聚集了全国范围内的法学权威学者。学会的任务是繁荣法学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服务。中国法学会的课题分为年度招标课题(包括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调研项目等)、重点专项课题、区域论坛课题以及重点委托课题。各类课题的成果转化应用方式包括法学会要报、《法制日报》上的“中国法学会课题成果要报选粹”、中央政法委的《长安》杂志、中国法学会优秀课题成果文库、后期资助计划等各种形式。此外,中国法学会还定期举行中国法学家论坛等活动,最大限度地调动法律研究人员的积极性。彭伶希望青年法学教师能够积极参与法学会的各项研究工作,为我国的依法治国方略贡献智慧与力量。
首席专家董娟教授介绍了项目的整体情况。她指出,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研究是个很新的课题,项目拟从法学教育改革的目标和思路、模式和创新、课程体系的优化、师资队伍的建设、效果评价指标体系以及策略与建议等6个方面开展研究。
子课题负责人蓝蓝副教授指出,法学教育的基本目标是以人为本,培养优秀学生。未来法学教育的出路,要以提高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为重点,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卓越法律职业人才。此外,各个学校要有自己的培养特色,如天津大学法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就是“兼具创新思维与逻辑思维,既有民族意识又有国际视野的法律人才”。目前现实中面临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法科学生缺乏法治信仰、学生实践能力薄弱以及师资力量薄弱,专职老师与实务相脱节等,这些问题都是值得课题深入研究和思考的。
子课题负责人曾艳副教授指出,目前法学教育存在“千人一面”的问题,各学校应确立多元化的培养目标,在此基础上设计多元化的培养模式。她建议建立学生的实践基地,实行分流的培养模式,如可以为致力于理论研究的学生提供硕博连读继续深造的机会。
子课题负责人杨健副教授指出,课程体系设置要围绕培养目标来实现,法学教育课程目前存在与社会需求脱节的现象,无论大众教育还是精英教育的培养目标,目前的课程设置都无法很好实现。此外,法律实务需要各方面的学科专业知识,目前的法学教育缺少跨学科的综合性课程。主要原因一是师资力量不强,教师本身实务经验少;二是目前法学课程设置太多,学生课程压力过大;三是教学方法单一,学生被动学习,难以进行主动思考。
杨雅婷老师委托蓝蓝介绍了法学师资队伍的建设问题。她从专职型与兼职型教师的配合,引进标准与职称评定标准设定,常态化的师资队伍培训机制以及经费支撑、制度保障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吕斯轩老师系统介绍了教育部的学科评估方法,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科排名方法,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对全美最佳法学院排名方法,英国的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方法,美国律师协会的法学院认证标准等评估体系,他建议应当努力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法学教育评估体系。
闫广芬教授建议课题组进一步聚焦问题,将问题意识作为贯穿各个子课题的一条主线。同时她建议课题组建立人才培养的数据库,借助数据搭建研究平台。
在专家论证阶段,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吴纪奎法官提到,法学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具有基础性作用。目前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知识结构全面,课题设计科学,研究计划操作性强,研究方法多元,时间安排紧凑,研究视野宽广。但同时,目前法学教育普遍存在“四多四少”现象,即西方理论宣讲多,中国经验归纳少;法律适用讲得多,事实认定讲得少;知识灌输多,技能培养少;法学教师在知识结构方面专深的多,广博的少。他希望课题组能够在课题设计的实践性、应用性方面针对“四多四少”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天津市检察院教育培训处处长张晓红针对课题研究提出五点建议。首先,法学教育也应先确定法律实务部门对法律人才的能力需求,据此确立培养方案。第二,法学教育应根据学生个人能力侧重的不同,提供不同的培养方式。第三,法学院应增设通识教育课程,提升学生情商,同时丰富学生的知识结构。第四,通过岗位练兵、模拟法庭等实训方式,提高学生实务能力。第五,延长法学学生的实践时间,以共建的方式,如可以将检察院作为学生的实践基地,使学生真正将理论应用于实战。
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原秘书长陈根来要求课题组强化问题意识,将满足需求放在第一位,课题研究应充分考虑全面建设法治国家、为经济社会提供法律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的重大需求。其次,在逻辑演进上,课题研究应该采用横纵交叉的方式,各个子课题都可以提出问题。第三,陈根来提出了自下而上、多元互动的治理概念,高校可邀请教育部门,政府司法部门共同设计课程。第四,在评价指标体系方面,要实现评价指标的科学、客观、量化和开放性,达到普遍适用的目的。最后,陈根来谈到,目前天津的社会科学成果转化率不足10%。成果能否转化在于其是否满足科学性、客观性。他希望课题组能够在法学顶级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多出对策性成果,要让课题研究在法学学科层面产生重要影响。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察局李祎介绍了基层的法律需求,她指出,安全监察部门的基层人员往往不知道如何实践相关法律,她希望法学院能够开展基层培训,提高基层人员践行相关法律的素质和能力。
学生代表吴晓飞发言谈及切身感受,他认为,当前大学生的主流是好的,但有的法学学生缺乏法律信仰,对当前的司法大环境有抵触情绪,缺乏社会责任感;此外,目前的法学知识学习更侧重技术性,缺乏方法论的指导;并且,他认为本科阶段的学习比较被动,缺乏引发思考、讨论性的课程设计。他建议本科阶段要加强案例教学,实践教学,他认为实践经历对于法学学生具有十分深刻的影响。
学生代表杨益强调,法学教育改革要强调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校、学院要注重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在教育改革中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积极性。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原院长梁津明教授作为专家组组长做总结发言,他指出:课题组在明确法学教育需求时要联系中国教育新常态的大背景。此外,课题研究要明确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时间界定、层次界定与内外界定。在目标确立方面,要分为总目标和具体目标,总目标为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卓越法律职业人才。围绕总目标,不同地区不同级别的院校要有不同的具体目标。此外,梁津明还就培养模式、课程设计等提出一系列建议,并且强调课题研究应该突出天津大学法学教育的特色。
最后,黄太云所长发表讲话。他强调课题研究要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法学教育改革方向、坚持措施导向。法学是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专业,因此目标要明确,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明确改革方向,例如改革培养模式、师资配备、学时学制、课程设置等。最后课题要提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真正推动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