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在 2016-03-17 00:00 提交
【新闻来源】中国政法大学
2016年3月6日,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启动仪式暨法治政府评估指标体系研讨会在京召开。启动仪式和研讨会由中国法治政府奖组委会、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共同承办。
(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启动仪式暨法治政府评估指标体系研讨会)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应松年,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胡建淼等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行政学院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卫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李广宇、农业部政策法规司巡视员李生等来自各级政府、人民法院的同志以及“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指标体系”课题组成员出席了会议。
启动仪式上,马怀德指出,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的评选活动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总结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有益经验,客观评价、推广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成果,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应松年在致辞中对“中国法治政府奖”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寄予了厚望,指出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的评选活动将会在新形势下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姜明安和胡建淼作为往届评选活动的评委在发言中对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的启动表示了赞扬和支持,特别强调了本次评选活动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出台背景下的意义。李生认为,这个奖项虽然是民间的奖项,但是却代表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最高水平。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处处长李平表示,上海发布的上海法治白皮书,曾经设立了“法治GDP”的纵向评估指标体系,此次会积极参与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的评选。
在随后召开的研讨会上,来自高校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和研究人员从各个方面对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指标体系初稿进行了讨论,提出了诸多意见和建议,为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指标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打下了基础。
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申报活动于 2016年3月6日正式启动,申报期限为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各单位申报后,组委会将组织进行初次评选,确定入围的项目,随后组委会秘书处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终评委员会根据初评结果、核查报告、入围项目实施情况等,最终评选出“中国法治政府奖”和“中国法治 政府奖提名奖”。(图/卢云开 文/通讯员 徐嘉欣 实习通讯员 万子帆)
中国法治政府奖
“中国法治政府奖”是我国第一个由学术机构发起设立,依据科学的评选标准和公开的评选程序对各级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制度和措施进行评价的奖项。评选专家由组委会从初评专家库和终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价体系和评价过程独立于政府、企业。奖励对象为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采取的具有重要价值,产生明显社会效益,对于建设法治政府具有示范效应的制度与举措。
“中国法治政府奖”自2010年设立以来,已成功组织了三届评审,该奖项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影响,各地、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对该奖项给予充分关注和大力支持。
随着人民对法治政府的要求与期盼不断提高,奖项评选与评估结果的影响力越发扩大,其评选的公平性与评估的科学性都在进一步提升。从实践情况来看,一些获奖项目已经在全国得到了推广,并且引起国外学者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