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在 2016-03-22 00:00 提交
【新闻来源】北京大学法学院
2016年3月6日,由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劳动合同法》修改问题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307会议室成功举行。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贾俊玲、会长张鸣起、常务副会长林嘉、副会长兼秘书长叶静漪、副会长常凯、冯彦君、郭捷、姜俊禄、芮立新、王全兴、郑尚元,以及常务理事陈步雷、程延园、石美遐、王文珍、姜颖、陆敬波、薛长礼、赵红梅、张瑞玲等共二十余名国内知名劳动法学者与实务部门专家参加了会议。
研讨会上,各位劳动法专家学者针对《劳动合同法》修改的相关问题依次进行发言,为国家修改《劳动合同法》积极建言献策、提供理论支持。学者们主要围绕《劳动合同法》修改的背景、如何评价《劳动合同法》、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原因、《劳动合同法》的修改趋向和具体修改方案、以及《劳动合同法》修改的配套措施等问题展开发言和讨论。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常凯教授指出,《劳动合同法》的修改涉及到整个劳资关系和劳动法制的未来走向问题,需要把具体的法律条文放到整个法律体系中进行思考;评价《劳动合同法》对我国劳动成本的影响需要有具体数据的支持;在经济新常态下劳动关系调整中,政府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吉林大学法学院冯彦君教授指出,《劳动法合同法》整体而言是一部保障弱者民生,蕴含法治理念,契合法治文明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立法,应该予以肯定;同时适时适度的修改《劳动合同法》也是必要的,修法要处理好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林嘉教授也强调,《劳动合同法》倾斜保护劳动者的立法定位是正确的,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修法更要十分慎重;目前需要反思的不仅仅是立法层面的问题,法律适用即执法层面的问题也应当引起关注。北京大学法学院贾俊玲教授回顾了《劳动合同法》起草与颁布的历程,指出《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和修改涉及到重大利益关系的调整,简单寄希望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缓解经济下行压力的观点是不科学的。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张鸣起会长对与会学者客观、理性、公正、务实的态度表示赞同,并指出应当用法治思维来研究《劳动合同法》的修改问题,用大数据等实证分析方法强化现有研究。
此外,与会的各位专家学者还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金、经济性裁员和劳务派遣,等等具体制度的问题的完善提出了众多对策建议。最后,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王全兴教授作总结发言,全面梳理了研讨会达成的共识与成果。
研讨会学术氛围浓厚,现场讨论气氛热烈,整个研讨会持续七个多小时,与会专家学者们作出了精彩的发言并充分交流意见,围绕《劳动合同法》修改问题,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以法学立场回应了近日社会关切。本次研讨会获得圆满成功。(图/杨诗翰 文/吴东妮、董学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