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是团结全国刑事诉讼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其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06年,诉讼法学研究会分立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和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3年12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完成民政部社团法人登记手续,...
检察学研究会拟成立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

【新闻来源】研究部

     6月16日下午,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应邀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出席中国检察学研究会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筹建工作座谈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如林出席座谈会。会议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主持。

  今年是全国检察系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周年。为了更好地组织全国从事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相关的研究力量深入总结实践经验、深化理论研究,发展中国特色未成年人检察事业,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决定拟在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下设立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召开本次座谈会的目的,就是为了推进该专业委员会的筹备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主任张志杰、副主任史卫忠,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检察学研究会秘书长王守安;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副主任李存捧;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苗生明、办公室主任刘慧、未检处处长岳慧青等参加会议。

  岳慧青处长介绍了北京市未检工作的基本情况。从2010年海淀区设立全市第一个独立建制的未检部门起,至2013年5月,北京市检察院用2年多的时间完成了全市未检组织体系建设。近年来,北京市未检工作规范逐步健全,特殊检察制度全面落实;捕诉监防全面探索,未检职能渐趋综合;深入开展理论研究,推动未检工作创新发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未检工作得到广泛认可。面向未来,北京市检察院将整合涉未检察职能,进一步配齐配强未检队伍;以规范未检案件办理为核心,加强未检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配套体系和社会化支持体系推动两个配套体系建设;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理论研究。苗生明副检察长介绍了关于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的依托单位、合作单位、成员构成、活动形式等方面的初步设想以及专业委员会的申报、筹备情况。

  敬大力检察长对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法学会领导对北京市检察院的支持和信任表示感谢。他指出,1985年11月29日联合国第96次全体会议通过的《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被称为北京规则。检察学研究会成立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又把这个专业委员会设在北京,具有国际意义。未检专业委员会成立之后,就可以讨论该北京规则在我国落实的情况。北京市检察院之所以申办未检专业委员会这个分支机构,一是因为有一定的工作基础,二是因为对推进未检工作有好处,希望搭建平台,与其他省市共同开展研究,形成合力。未检专业委员会成立之后,将努力打造成为我国未检工作的文献中心、研究中心。

  随后,王守安所长、张志杰主任、史卫忠副主任先后就专业委员会审批工作的进展情况、下一步工作做了介绍,并充分肯定了北京市检察院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均表示将按照中国法学会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大力推进未检专业委员会的筹建工作。

  李如林副检察长表示,未检工作是中国特色检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展示我国人权保障事业成就的重要窗口。北京市检察院作为未检专业委员会的依托单位,有很好的工作和研究基础。高检院领导和相关部门都将大力支持未检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希望北京市检察院把中国法学会和张苏军副会长的指示精神落实好,把未检专业委员会建设好。

  最后,张苏军副会长指出,本人曾经担任关工委委员10年,在司法部分管监狱、社区矫正工作,又在2011年到美国参加哈佛班学习,学习考察的内容是社区矫正,而社区矫正涉及到的大多是未成年人案件,因此对未成年人工作比较熟悉,也有很深的感情。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市检察院的负责同志对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的筹建工作、北京市检察院的未检工作做了介绍,提出了一些很好的设想,很受教育,很受鼓舞。北京市与上海等省市的未检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北京研究资源丰富、得天独厚,具备了承办和办好未检专委会很好的基础。希望未检专委会按照国家队的标准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研究会的基本定位是学术机构,要充分吸纳专家学者进来。当然,也要吸收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律师等系统的专家进来,力求覆盖全国、带动全国。秘书处可以适当实体化,有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以免流于形式。研究会的生命在于开展活动,未检专委会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线上和线下的活动。也就是要做到秘书处实体化,活动常态化。同时,未检专委会还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宣传工作会议、哲学社会科学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加强中国特色法治话语体系建设,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递中国法治声音。张苏军副会长表示,中国法学会是经国务院授权的全国性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指导、支持所属研究会依法依规依章程开展工作,是中国法学会的职责所在。中国法学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批准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设立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