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在 2016-07-18 00:00 提交
【新闻来源】南京大学法学院
2016年6月18日至19日,第十八届费彝民法学论坛暨首届紫金法解释学论坛在南京大学科技馆成功举办。
本次论坛的主题为“民法解释学”,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与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主办,特别鸣谢费彝民基金的鼎力支持。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吉林大学、四川大学、东南大学、苏州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暨南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财经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研究机构以及司法实务界的数十位学者、专家莅临,共同就论坛主题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
论坛开幕式由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叶金强教授主持,南京大学副校长薛海林教授代表南京大学欢迎与会的各位学者、专家,并特别感谢了费彝民先生及家人对论坛的热情资助。中国人民大学石佳友教授宣读了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教授的贺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后龙大法官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论坛的举办表示了热烈的祝贺,也对法学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的互动提出了新的期待。
18日上午的主题报告分为两个单元,主要就民法解释学的一般理论展开研讨。第一单元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张谷教授主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龙卫球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申卫星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于飞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金可可教授分别做主题报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朱广新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周江洪教授、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方新军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解亘教授担任评议人。
第二单元的主题报告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李后龙专委主持,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姜战军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戴孟勇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石佳友教授、暨南大学法学院汤文平副教授分别做主题报告,四川大学法学院张家勇教授、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章正璋教授、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申海恩副教授、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李佳欣编审担任评议人。
主题报告后的自由讨论,由南京大学法学院叶金强教授主持。
18日下午,论坛的主题为“民法解释学与债法”,分为三个单元进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周江洪教授担任第一单元主持人,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朱晓喆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冉昊副研究员、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杨代雄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虎副教授分别做主题报告,西南政法大学徐银波副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刘勇博士、东南大学法学院单平基副教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刘建功庭长担任评议人。
18日下午的第二单元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朱广新教授主持,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董学立教授、四川大学法学院张家勇教授、东南大学法学院施建辉教授、四川大学法学院张金海副教授做主题报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张谷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黄和新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熊丙万博士、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赵毅副教授依次评议了各主题报告。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方新军教授主持了18日下午的第三单元主题报告。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李中原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解亘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郑永宽副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包俊教授分别做主题报告,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叶名怡教授、东南大学法学院黄喆副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姚明斌博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汤茂仁庭长担任评议人。
清华大学法学院申卫星教授主持了18日下午的自由讨论。
19日的主题报告讨论围绕“民法解释学与物权法、家事法”展开。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陈信勇教授主持第一单元的报告。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彭诚信教授、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冉克平教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王雷博士、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陆青副教授分别做主题报告。本单元的评议人为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张鹏教授、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娄爱华副教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夏正芳庭长、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朱军博士。
19日上午的第二单元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金可可教授主持,复旦大学法学院班天可博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李昊副教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关倩审判员、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庄加园副教授分别做主题报告,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肖俊博士、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章程博士、厦门大学法学院郑晓剑副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柯伟才博士担任评议人。
19日上午的自由讨论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金可可教授主持。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晓教授主持论坛的闭幕式,展望了南京大学法学院“紫金法解释论坛”的未来愿景,并恳请各位代表支持论坛的继续开展。南京大学法学院张淳教授对论坛进行了精彩、生动的总结,认为本次论坛搭建了法解释学理论交流的平台,也促进了与司法实务的互动,为法解释学领域的学术创新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此外,本次论坛的“博士生工作坊”于2016年6月17日在南京大学法学院1101会议室先期举行。来自南京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以及华东政法大学的博士研究生就民法解释学在具体制度中的运用分别进行了主题报告,并就报告内容进行了细致、热烈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