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是团结全国刑事诉讼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其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06年,诉讼法学研究会分立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和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3年12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完成民政部社团法人登记手续,...
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齐鲁论坛在烟台举行

【新闻来源】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

会场全景

  近日,在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被提上议事日程,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为深刻领会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精神,探讨公安机关规范执法权力行使,保障执法质量和提高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于2016年7月2日在山东省烟台市举办了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齐鲁论坛。来自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烟台大学、山东警察学院等高校的学者以及来自公安部、山东省公安厅、烟台市公安局、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等实务部门专家出席了本次论坛。本次论坛由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承办、烟台大学行政与司法研究中心协办。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民警和烟台大学师生旁听了此次报告。

主席台全景

  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原党委书记、校长程琳同志致开幕辞。程琳同志指出,自2008年以来,公安部党委就将执法规范化建设列入“三项建设”之中,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将“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真正付诸实践,随后又推出系列措施不断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并取得积极成果。此次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体现了中央领导对此的高度重视和人民群众的极大关注。此次论坛是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首次与地方公安机关、地方高等院校在京外联合举办学术论坛,以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题,将警察法学理论与地方公安执法实践相结合进行探讨交流,是一次有益的尝试。这也是按照中国法学会领导的要求,切实体现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贴近实践,真正发挥警察法学研究会的智库作用。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平华同志代表烟台大学、烟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芝罘区政法委书记、芝罘分局局长陈斌同志代表承办方分别致辞。开幕式及上午的学术讨论部分由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邢捷教授主持。下午的学术讨论部分由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平华教授主持。

  在学术讨论部分,会议第一阶段,由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副局长刘国杰同志作了题为《当前公安机关执法实践》的发言,对当前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并从实践的视角提出了完善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对策思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高文英教授作了题为《警察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发言,就当前警察法发展面临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中国社会科学院冀祥德研究员作了题为《中国公安工作模式之转型》的发言,提出了在当前社会发展背景下公安工作的十大转型;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教授作了题为《公安执法信息公开问题》的发言,对公安执法信息公开的发展阶段及相关问题时进行了梳理,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姜明安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教授,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会长程琳同志以及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平华教授先后进行了评议。会议第二阶段,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教授、烟台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黄伟明教授、烟台大学行政与司法研究中心陈文胜副主任、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立交桥派出所王辉所长分别以《选择性执法的原因和对策》、《侵财类犯罪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建立法治公安评价标准指数体系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及《公安行政强制措施的理论与实践应用》为题作了报告。北京大学姜明安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冀祥德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教授以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高文英教授先后进行了评议。

  闭幕式上,公安部法制局刘正强处长,代表公安部法制局致辞,对论坛给予了积极的肯定,对研讨取得的丰硕成果和各方达成的共识表示祝贺和赞赏。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邢捷教授做最后总结,代表警察法学研究会对社会各界给予此次论坛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

  此次齐鲁论坛是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2016年学术论坛计划的一部分,就执法规范化议题提出了很多有益观点和见解,也为基层民警和烟大学生提供了一场思想的盛宴。此次报告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