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是团结全国刑事诉讼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其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06年,诉讼法学研究会分立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和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3年12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完成民政部社团法人登记手续,...
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2016年会顺利召开

【新闻来源】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

    2016年7月3-4日,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2016年会于吉林省长春市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主办,吉林省法学会、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承办。来自全国各大高校、科研院所、出版机构和法检实务部门的近百位专家学者,围绕“司法制度比较研究”主题展开了深入研讨。会议以“总结报告和年会主旨发言”、“司法改革与司法民主”、“违宪审查与司法治理”、“司法判例与法治实践”为分议题设置四个单元。

会场全景

  会议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秀清教授主持。首先由会议承办单位长春理工大学党委书记骆孟炎同志致辞,骆孟炎书记代表长春理工大学对本次年会召开表示衷心祝贺,向参会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长春理工大学概况和法学院发展情况。

  中国法学会张苏军副会长出席本次会议并致辞,张苏军副会长代表中国法学会王乐泉会长、陈冀平书记,向与会的专家学者和嘉宾们致以诚挚问候,对年会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张苏军副会长在致辞中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指导,把政治素质摆在首位。二是要勇于担当时代重任,积极回应改革发展中的法治热点、难点问题。三是要加强研究会组织化、规范化、智库化、国际化建设,打造一支有能力、有活力的实力队伍。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会长高鸿钧教授在致辞中指出,在中国当代法治发展中,司法活动具有重要作用,司法改革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制度改革,旨在增强司法的公信力、公正力,这是司法治理的体现。本次年会的主题是“司法制度比较研究”,从比较法的角度对古今中外司法制度进行研究,希望年会的交流有助于改革和完善中国司法制度,推进司法治理。

  开幕式结束后,由长春理工大学副校长赫然教授主持第一场研讨会“总结报告和年会主旨发言”。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秀清教授对2015—2016年度研究会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果进行总结报告。西北政法大学严存生教授等五位专家先后发表主旨发言。各主旨发言人对西方各法学流派的司法理念比较、司法制度比较、中国的案例指导制度、陪审制度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功能比较、以及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的比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阐述。

  7月3日下午和4日上午,大会共举行三场研讨会。在“司法改革与司法民主”的主题研讨中,发言人对我国当下与革命根据地时期的人民陪审之比较、司法民主的中国语境、东亚“民众参与司法裁判”的制度表达与路径、司法决策整合民意的程度及条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在“违宪审查与司法治理”的主题研讨中,发言人对违宪审查与宪法法院的变动、司法权威与司法改革目标、互联网宪法政治的生成、演化与挑战以及互联网司法和大数据法治等问题进行了深刻阐述;在“司法判例与法治实践”的主题研讨中,发言人对法院“维稳”功能、措施及反思、民事案件法院调解的先例指导性、指导性案例的裁判提取规则、我国古代调解制度及其现代意义等问题发表演讲。三场主题研讨会气氛热烈,发言人与评议人、自由发言人之间进行了充分、愉快、深入地研讨和交流。

  会议闭幕式由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王志华秘书长主持。会议承办单位长春理工大学副校长赫然教授致辞,感谢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的委托承办此次会议,感谢各位专家学者的积极参与,奉献了一场学术与思想的盛宴。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高鸿钧会长致辞。高鸿钧会长对此次年会进行了总结,指出此次会议体现出学术性强、研究团队年轻化和多学科交流的突出特点,对比较法学研究会的未来工作提出设想与展望,并向评选出的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2015年会优秀论文作者颁奖。下一届年会承办单位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上官丕亮教授邀请致辞。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2016年会圆满落幕,期待明年苏州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