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在 2016-11-15 00:00 提交
【新闻来源】天津大学
(记者蒋安杰 通讯员郭金石)11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和天津大学联合举办的最高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成立暨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全国人大会议中心举行。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孟伟,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王旭光,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巡视员王夙理,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局长邓甲明,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管理处处长郑振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司法辅助办公室主任皮侃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刘建功,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李军,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罗朝国,全国政协委员、北京林业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林金星,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室主任王跃思,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副所长高振会,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法学院副院长秦天宝,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副所长孙承业,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教授许群,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副院长李胜兰,南开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副院长徐鹤,天津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副校长舒歌群,天津中医药大学副校长孟昭鹏,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孙佑海,天津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长江学者陈冠益,天津大学人文社科处处长、法学院党委书记张俊艳,天津大学计算机学院教授王文俊,天津大学法学院、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教授张建伟,环境保护部政研中心副研究员王建生等出席会议。
成立仪式上,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王旭光与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孙佑海共同签署了《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与天津大学合作框架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与天津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副校长舒歌群共同为最高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揭牌。
孙佑海教授受聘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长王展飞任最高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副主任,张建伟教授任最高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副主任兼秘书长。二十余位环境司法损害鉴定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受聘为基地研究员。江必新副院长为各位专家学者颁发聘书。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在致辞中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在天津大学的成立,是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与国内高校合作,推进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的又一有益举措,也是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重要体现。希望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基地的成立,能够更加促进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的良性互动,促进法学和化工、医学、环境科学的交叉融合,促进人民法院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法学理论界、科学技术界的交流合作和联合攻关,为规范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发挥积极作用。
江必新在讲话中强调,完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战略决策部署的重要措施和内容,是解决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存在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最高人民法院探索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的重要课题,应予以高度重视。目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存在不少问题,比如缺少专业化、具有公信力的司法鉴定机构,缺乏统一的资质规范和技术标准,以及鉴定评估成本高、周期长等,已经成为当前制约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瓶颈。要积极推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统一管理,规范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方法,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和资金保障机制,构建科学、规范、合理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体制。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技术判断和司法判断的关系、鉴定意见和专家意见的关系以及鉴定意见和其他证据之间的关系,妥善做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和环境资源诉讼程序的衔接。
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在致辞中指出,环境案件的技术性、专业性决定了环境司法必须实现法律与技术的结合,这种结合的途径既有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还包括专家辅助人提供技术辅助,出庭就生态环境专业方面的技术性问题进行说明和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在天津大学设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通过学科交叉融合研究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保障,对推动环境司法的公正性、权威性有着积极意义。他希望在基地的研究工作中,不仅针对进入审判程序的环境案件开展鉴定研究,还可将研究领域扩展到从环境行政执法到环境司法活动的始终,从案发时的第一现场、第一手证据开始着手,做好执法与司法衔接的桥梁,从而更好地为环境审判做好保障服务工作。
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局长邓甲明鼓励司法鉴定机构通过实验室合作等方式“借力”高校、科研机构等科研资源雄厚的单位,保障仪器设备、实验室的高水平。今年一月,司法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 的通知》,就是要进一步规范鉴定机构,充分发挥评审专家作用,鼓励现有司法鉴定机构做大做强,支持现有司法鉴定机构在适当条件下进行合并、合作,打造司法鉴定行业的“航空母舰”。最高人民法院在天津大学设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将极大地推动环境司法鉴定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整合提高环境司法鉴定资源,提升鉴定机构的鉴定质量。邓甲明希望基地能够成为全国环境司法鉴定实务技术与学术研究的中心,在全国起到良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司法行政部门愿意与基地开展广泛而实质的工作。
天津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副校长舒歌群在致辞中介绍了此次会议的具体承办方天津大学法学院与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基本情况,指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与评估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为惩治环境污染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制度保障,有利于促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此次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天津大学设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学校要高度重视,用心管理。作为基地主要参与力量的四个学院——法学院、化工学院、环境学院、精仪学院,涵盖了天津大学最优秀的、在环境领域中最具实力的学科,将从制度、技术和专业领域的不同方向积极开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研究工作。内有法学理论引导,外有工程技术支撑,相信研究基地定能为党和政府的科学决策作出重要贡献。天津大学将全力支持基地的发展建设,为基地的运行提供方便条件,确保各学院能够充分发挥技术优势、研究优势、人才优势,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高水准地完成基地的各项研究任务。
成立仪式结束后吕忠梅驻会副主任、孟伟副主任和孙佑海院长分别作了主题报告。接下来召开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理论与实务研讨会,近二十位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及部分省高级人民法院、环保部、司法部等实务部门以及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就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评估理论与实务、环境健康理论与实务等前沿问题展开热烈研讨。
孙佑海院长在闭幕式上作总结发言。他指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将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以“国家亟需、特色鲜明、制度创新、引领发展”为宗旨,以“决策咨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四位一体创新能力提升为根本任务,以党和国家环境司法理论重大决策咨询为导向,以服务重点区域环境资源审判为依托,开展前瞻性、基础性和应用基础性研究。通过相关学科的交叉融合,产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引领我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理论和制度的发展,将基地尽快建设成为一个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决策咨询高地。
中央电视台CCTV12社会与法频道热线12栏目当天中午对最高人民法院成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的盛况进行了及时报道。
闭幕式后集体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