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在 2016-11-24 00:00 提交
【新闻来源】中国国际私法学会
2016年11月12日至13日,中国国际私法学会2016年年会暨学会换届大会在湖南长沙顺利召开。此次会议由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主办、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来自内地各高校、科研机构、法律实务部门及港澳地区的300多名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
11月12日上午, 会议首先进行了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第八届理事会新一届理事会的换届选举。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上海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丁伟教授主持换届大会。中国法学会研究部研究处姚国艳副处长宣读了中国法学会党组同意学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同意学会负责人候选人的批复。学会秘书长郭玉军教授对学会换届选举工作作了说明,随后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学会理事成员。大会选举产生了以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教授为会长、肖永平教授为常务副会长、丁伟、王瀚、王国华、卢松、孙昂、孙南申、吕岩峰、刘仁山、刘晓红、刘想树、李玉泉、杜新丽、沈涓、林燕萍、金彭年、屈广清、郭玉军、郭建安、宣增益、赵健、徐冬根、徐国建、黄风、韩健、谢石松、蒋新苗为副会长、郭玉军为秘书长的新一届学会负责人。
随后举行了年会开幕式。开幕式由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湖南师范大学副校长蒋新苗教授主持。湖南师范大学蒋洪新校长作了欢迎辞。他对此次年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对各位领导和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黄进会长代表学会对年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对大家选举他再次担任会长表示感谢,并表达了对李双元、费宗祎两位老先生的敬意,呼吁业界学者继承、发扬他们锲而不舍的学术精神。他提出,国际法学界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国际私法的学科体系不断健全,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但中国国际私法领域还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他倡导国际私法学会应当进行跨学科研究,以国际政治、国际经济、社会历史等视角进行学科探索,促进国际私法学研究水平的提高。他希望与会人员围绕“全球治理与国际私法”这一主题,展开学术对话,畅所欲言,共同推动我国国际私法学的发展。
李双元先生在致辞中肯定了国际私法领域取得的成就,他希望每年年会都有新的创造性的著作出现,对于国家正要处理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国际私法要能走在实践前沿。
开幕式上举行了2016年中国国际私法优秀学术成果暨涉外婚姻家庭法优秀成果奖颁奖仪式,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国华教授宣读获奖名单。此次共评选出中国国际私法优秀学术成果奖13件,其中一等奖2件,二等奖10件,涉外婚姻家庭法优秀成果奖1件。
开幕式后的大会报告会由黄进会长主持。外交部条法司徐宏司长、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张晓鸣副司长、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孙劲副局长分别以“国际法领域新形势及国际私法工作进展”、“新形势下中国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前景展望”及“新时期人民法院的国际司法协助”为题做了大会报告。费宗祎先生就国际私法定义、性质和范围等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强调了国际私法的重要性和制定冲突规范或法律适用规范的意义,展望了国际私法的发展前景。
11月12日下午至13日上午,会议采取专题讨论和分组讨论的形式进行了研讨,分三个小组,共12场报告,就《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实施及其反思、涉外民事诉讼制度现状与反思、涉外商事仲裁制度改革与发展、涉外民事诉讼制度现状与反思、区际私法问题研究、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和欧盟国际私法、涉外民商事审判和“一带一路”战略建设、国际私法前沿问题研究、外国法查明专题研究及李双元教授国际私法思想研究等专题进行了深入讨论。12日下午,还同时进行了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专题研讨会。
11月13日下午,首先举行了学会专题研究委员会学术报告会,学会6个专题研究委员会召集人齐湘泉教授、何其生教授、杜涛教授、杜焕芳教授、涂广建教授、孙长刚律师作了专题研究委员会学术报告。
闭幕式上,武汉大学邹国勇副教授就《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的编辑出版工作作了说明。何其生教授代表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就2017年年会申办作了申办演讲。
最后,黄进会长作总结讲话,他指出,经过两天卓有成效的工作,中国国际私法学会2016年年会即将落下帷幕,本次年会取得了圆满成功。对今后一段时期如何推进和加强国际私法学会的活动,他提出了希望和要求,指出今后学会同仁要力求做到“爱智、求真、向善、至美”,为实现上述目标,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一是静下来。要做到心静,力戒浮躁,“淡薄以明志,宁静而致远”。二是慢下来。希望大家在学术和教书育人的过程中淡定从容,有自信。三是动起来。在学术研究活动中,应当付诸行动,有所作为。四是雅起来。做到高雅、博雅、优雅。在“两个下来,两个起来”的指引下,实现共同的目标和理想。
针对学会今后五年的工作,黄进会长指出,中国国际私法今后五年应着力构建中国特色的国际私法学,要在指导思想、学科体系、学术体系、教材体系、话语体系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要加强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应注重思想、概念、理论和制度创新。二是应加强国际私法人才队伍建设。三是要加强新型制度建设。四是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