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在 2016-12-26 00:00 提交
【新闻来源】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2016年12月10日,由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武城县人民法院承办的“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和家事诉讼立法研讨会”在武城召开。此次研讨会旨在对家事审判方式及工作机制改革进行探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家事诉讼法》(建议稿)进行研究讨论。
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的专家,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山东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全国高校知名专家学者,来自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及八个省市中级和基层两级法院120余人出席了此次学术与实务研讨会。
会议开幕式由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孟祥刚主持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孟祥刚主持开幕式
开幕式上,除了当地党委、政府、妇联以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导致辞外,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敏副院长代表主办方致辞,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浩代表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致辞。
武城县委副书记、县长张磊致辞
德州市妇女联合会主席杨旭博致辞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陈东强致辞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刘敏致辞
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浩教授致辞
上午的会议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播放中央电视台第12套“道德与观察”栏目以武城法院真实案例拍摄的节目《裂痕修复者》;
二是由武城县人民法院、安徽马鞍山市雨山法院、江苏徐州铜山区法院、河南宁陵县人民法院的相关院长或少年家事庭庭长介绍本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经验做法。
武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晓静介绍武城经验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庭长周冰一介绍雨山经验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牧介绍铜山经验
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介绍宁陵经验
三是嘉宾点评。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原巡视员扈纪华、《中国审判》杂志社常务副主编高少安、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亚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许尚豪、吉林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卢本武、国家法官学院教授杨小利,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高鉴国,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吕建萍,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晓林,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程胜利,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家良等进行了逐一点评。
下午的会议主要是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事诉讼法》(建议稿),该建议稿由刘敏教授、陈爱武教授共同起草,系刘敏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家事诉讼立法研究”的部分研究成果。
刘敏教授、陈爱武教授分别就该建议稿的三个部分内容即总则、家事诉讼程序、家事非讼程序等进行了介绍,之后,与会嘉宾对建议稿进行讨论和交流,数十位参会代表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提出了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最后,南京师范大学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刘敏,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孟祥刚先后做了阶段性总结。
本次会议将为我国家事审判方式及工作机制改革提供学理支持,为我国家事诉讼立法提供理论准备和实践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