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是团结全国刑事诉讼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其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06年,诉讼法学研究会分立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和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3年12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完成民政部社团法人登记手续,...
中国法学会“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重点专项课题评审会顺利举行

【新闻来源】研究部

    12月13日上午,中国法学会“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重点专项课题评审会在中国法学会机关举行。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书记出席并讲话,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主持会议。来自京内外知名法学院校和中央部门的7位学术造诣高、学术公心强的权威专家担任评审专家,张文显教授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

12月13日,中国法学会“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重点专项课题评审会在中国法学会机关举行

陈冀平书记出席评审会并讲话

张文显副会长主持评审会

  陈冀平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确立习近平同志是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在我党历史上具有非常重大的历史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深入回答了管党治党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进一步深化了对党的建设规律的认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如何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两个党内基本法规,并且从理论上加以研究阐释、在实践中不打折扣地加以落实,是摆在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面前的重大政治任务。中国法学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法学法律界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有责任通过课题、论坛、征文等平台和抓手,积极组织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自觉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陈冀平书记强调,课题评审一要严把政治关,对于坚持错误政治立场、错误政治观点,违背中央已经明确的要求的申请人,对于存在错误政治观点的申请书,不管是谁,不管申请书形式上多完美,都没有通融的余地。二要高度重视研究成果的质量和可转化性,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三要坚持公平公正,各位专家要秉承公心,认真对待每一份申请书,对申请人负责,对自己负责,对法学会负责,做出令人信服的评价。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李仕春主任介绍重点专项课题的相关情况

  评审正式开始前,研究部主任李仕春介绍了本次重点专项课题设立的背景和申报情况、评审指标和分值、评分办法、立项规则等。鉴于本次课题针对性、时效性和实效性都很强的特点,经请示会领导,本次课题评审根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采用会议评审方式。彭伶副主任宣读了评审专家承诺书,每位评审专家在承诺书上亲笔签名,郑重承诺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政治条件放在首位,把好政治关;秉持学术公心,坚守学术道德,严格执行各项评审规则;认真阅读每一份课题申报书,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对各项评审内容作出评价;公平对待每一份课题申报书,不论其观点是否与本人的观点相左;申报人与本人存在可能影响公正评判的关系的,主动回避。

  经评审专家合议并一致同意,本次课题的申请材料不分组,不做隐名处理,评审专家独立审查申请材料并打分(总分为100分,其中内容评分60分,基础评分4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后,计算每份申请材料的平均分。同一个选题只有1人申请的,评审专家不打分,而是直接做出“建议立项”或“建议不立项”评价。3位以上专家做出“建议不立项”评价的,不予立项,宁缺毋滥。

  经过评审专家四个多小时严肃审慎的评审,评审委员会严格依据专家评价和打分,确定本次课题申报公告中的选题8(选人用人的党内法规研究)因无人申请而流标,选题2(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研究)、选题3(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研究)和选题10(党内法规实施状况研究)因各只有1人申请、且建议不立项的专家超过3位而流标。其余六项选题分别由得分排名前两名、且平均分不低于80分的申请人中标,共立项12项。评审结果产生后,7位评审专家在评审结果确认书上签字。

  本次课题申报自11月8日开始,至11月30日截止。在短短二十多天时间里,共收到有效申请材料49份。申请人既有高校科研机构的知名学者,也有政法机关的专家型领导,既有法学领域的专家,也有相关学科的知名学者。本次课题申报期间很短,申请人准备申请材料的时间非常紧张,但是申请材料的总体质量很高,反映出专家学者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积极性、主动性和研究热情。

  中国法学会始终注重对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引领,尤其是政治引领。设立中国法学会“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重点专项课题,是中国法学会党组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结束后,中国法学会也曾特别设立了“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专项课题,共立项24项,多份研究成果得到中央领导批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本次课题拟立项名单已于12月13日在中国法学会官网(https://www.chinalaw.org.cn/Column/Column_View.aspx?ColumnID=923&InfoID=22316)和中国法学创新http://www.lawinnovation.com/index.php/Home/Xuejie/artIndex/id/14445/tid/1.html)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将根据公示情况报中国法学会党组审议,经审议通过后正式发布立项公告,并立即办理立项手续和拨付资助课题的首批经费。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副主任李存捧、彭伶、张涛,学术研究处姚国艳副处长等参加了评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