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是团结全国刑事诉讼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其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06年,诉讼法学研究会分立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和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3年12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完成民政部社团法人登记手续,...
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即将换届

【新闻来源】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

    3月22日上午,张文显副会长、张苏军副会长在学会三楼会议室听取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关于换届工作的情况汇报。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李明德,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社科院中关村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院长马一德,研究会副会长、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金克胜,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姚欢庆等代表研究会做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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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场全景

  刘春田教授首先简要汇报了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近五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本届理事会于2012年5月27日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五年来,在理事会的领导下,研究会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按照中直机关工委和中国法学会关于研究会党建工作的有关要求,研究会建立了党支部,党建工作取得新进展。二、紧密围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创新驱动发展”的重点,积极开展学术与实务研究,服务改革开放大局。三、以高校院所的教学科研人才为主力军,在学科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研究会的主要负责人担任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与理论研究工程”团队的首席专家。四、研究会积极参与《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起草修订,参与知识产权法院的建设和案件论证等活动,提供咨询建议。五、在对外合作交流方面,研究会致力于推动建立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话语权体系,与美国等周边国家建立了论坛交流和专家对话机制。

  随后,刘春田教授就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换届工作方案做了汇报。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拟于今年5月在京召开换届大会。为了保证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在研究部的指导下成立了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换届工作遵循平稳过渡、理论与实务部门兼顾、理事以上人员适度从严的原则。他还就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负责人的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做了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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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苏军副会长讲话

  在听取了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的汇报后,张苏军副会长表示,研究会的换届方案总体考虑比较全面,提出三点意见:一是研究会要按照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的要求和知识产权发展的新形势,增加群众性。他指出,研究会的群众性主要体现在会员上,要扩大会员覆盖面,将有代表性的律所、高新科技企业等纳入进来;此外,还要善于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服务好会员。二、在现有队伍结构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布局。目前换届方案中实务部门和产业部门的代表比例偏低,可以考虑扩充高新技术制造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人工智能领域和地市级知识产权局等方面的代表。三、进一步加强秘书处建设,要实现组织实体化、活动经常化,多开展一些会员论坛、专题研讨之类的活动,让研究会的活动更加活跃,进一步传播知识产权法学知识、扩大研究会的社会影响。总之,要通过换届,让研究会与知识产权研究更贴近、队伍更壮大、活动更活跃,更好更直接地服务于经济建设中心和创新驱动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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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显副会长讲话

  张文显副会长提出,换届不是简单的人员调整,是要通过换届实现研究会新的发展局面。在工作思路、工作方法以及研究领域上都要有新的拓展。他强调:一、在换届过程中要把好政治关。对于研究会拟任负责人人选,要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向其所在单位的党委发函,要求出具政审意见;理事和常务理事人选由研究会向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发函征求意见。二、要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严格按照《中国法学会研究会换届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同一人一般最多只能在两个研究会担任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须报请中国法学会审查批准。”

  研究部副主任李存捧、社团管理处副处长刘海燕、主任科员沈苗苗等参加会议。